成功案例

Successful cases

“双叶草”商标无效宣告案件

2022-09-02

    七台河市双叶家具实业有限公司(以下称申请人)委托我司对第20类第40854240号“双叶草”商标(以下简称争议商标)提出无效宣告申请。


    接受委托后,代理人对该案件进行了以下研究分析。


    申请人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和宣传,在市场上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,“双叶”商标在“家具”上已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。争议商标“双叶草”完整包含了申请人的在先注册商标“双叶”,且指定的商品也类似。“双叶草”与“双叶”并存,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,误以为“双叶草”商标为申请人的系列商标或者与申请人存在某种联系。因此,请求依据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的法律规定,对争议商标予以宣告无效。


无效宣告裁定认为:

    争议商标“双叶草”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引证商标“双叶”在文字构成、呼叫等方面构成近似商标,且二者指定的商品也类似,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。


    国知局裁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,无效宣告获得成功。


商标一部  高晋一 撰写

2022年9月2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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